“房子还未装修就出售,装修押金却不肯退,太急人了。”11月30日,市民刘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,他在河东区有套房子一直未装修,现在已出售给了新业主,可当他向物业索要装修押金时,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。
据刘先生介绍,他刚刚售出的这套房产,位于河东区的新东方花园小区。2011年8月,当他还是业主时,向当时物业交纳了2800余元的装修押金。“当时房子刚交房不久,由于交房都必须交装修押金,而且他们说装修结束后,检查没有问题后就退还,我就交了。”刘先生说,没想到交房后不久,他就被调到了外地工作,房子一直未能装修,因此这笔押金,一直都被扣留在物业,“因为房子一直未装修,期间我就没有去处理。”
刘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,由于房子没有装修,他一直在外地,也就很少去新房,只是在去年年底时,接到小区物业电话才得知小区更换了物业。“当时我正在外面出差,突然接到物业电话说我有拖欠的物业费,让我去补交一下,谈话中,我这才知道物业换人了。”刘先生说,当时听说后,他就将情况说明,并询问对方,其有交的装修押金,可以在里面扣吧?“当时对方说可以,让我过去办下手续,由于我一直在外地,也没有休假,也就没有过来。”
“前段时间,好不容易休假回来一趟,由于住不着,就打算将房子卖了。”刘先生说,在房产出售后,他又想起押金事宜。“虽然还没装修,但是房子已经不属于我了,物业也应该把押金退还给我。”刘先生说,随后他拿着押金单来到小区物业要求退还押金,没想到遭到了拒绝,“他们说交纳的押金查询不到,之前的物业与他们并未交接。去年说好都可以抵顶物业费的,现在却又说没交接,这不是摆明不想给吗,希望协调物业尽快退还。”
随后,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,并说明了情况。“该情况业主确实过来找过,但我们与上一家物业交接时,这一部分钱款,他们并没有交给我们。”对此,其工作人员说。
该工作人员称,他们是2016年6月份入驻该小区的,距今才有一年多。“小区建好的时间也不是太长,但中间已经更换过好几个物业了,上一家物业交接的时候就不知道有这些钱。”对于刘先生反映的去年允许其用装修押金抵顶物业费的情况,该工作人员称,当时该业主没有过来办手续,其工作人员确实不清楚,“如果是我们收的肯定给退还了,当时工作人员以为装修押金是交给我们的,所以才同意的,该业主要是不过来要,我们还不知道是这种情况;该情况我们已经给其解释了,准备协助他找一下上一家物业,目前正在联系,请业主理解。”
记者赵泽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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